各学院(部):
为贯彻落实《长春财经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和“迎评促建年”工作部署,扎实推进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,不断加强专业、课程内涵建设,学校决定开展“说专业·说课”展示交流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展示交流活动包括说专业、说课两个方面,具体内容和形式详见《长春财经学院“说专业”参考规范》(附件1)、《长春财经学院“说课”参考规范》(附件2)。
各专业系主任(专业带头人)。
全体任课教师(含实验教师)。
各学院(部)自行制定本单位“说专业·说课”展示交流活动方案,明确具体时间、地点和组织形式,做到全员参与、按期完成,并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教务处。
学校组织开展 “说专业·说课” 集中展示交流,参加人员由各学院(部)推荐。其中,每个专业推荐一名系主任(专业带头人)参加“说专业”展示交流,每个学院(部)推荐2名任课教师参加“说课”展示交流。
(一)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能作用,提前做好动员、培训和演练,并做到及时总结、不断完善,以达到相互学习、相互促进的目的。
(二)10月20日前,各学院(部)将本单位推荐的说专业、说课人员汇总表(见附件3和附件4)报送教务处。
附件:1.长春财经学院“说专业”参考规范
2.长春财经学院“说课”参考规范
3.“说专业”推荐人员汇总表
4.“说课”推荐人员汇总表
教 务 处
2023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