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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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说专业·说课”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9月05日

 

各学院(部)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长春财经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和“迎评促建年”工作部署,扎实推进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,不断加强专业、课程内涵建设,学校决定开展“说专业·说课”展示交流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内容

    展示交流活动包括说专业、说课两个方面,具体内容和形式详见《长春财经学院“说专业”参考规范》(附件1)、《长春财经学院“说课”参考规范》(附件2)。

二、参加对象

    (一)说专业

    各专业系主任(专业带头人)。

    (二)说课

    全体任课教师(含实验教师)。

三、活动安排

    (一)学院(部)内部展示交流阶段(9月-10月中旬)

    各学院(部)自行制定本单位“说专业·说课”展示交流活动方案,明确具体时间、地点和组织形式,做到全员参与、按期完成,并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教务处。

    (二)学校集中展示交流阶段(10月底)

    学校组织开展 “说专业·说课” 集中展示交流,参加人员由各学院(部)推荐。其中,每个专业推荐一名系主任(专业带头人)参加“说专业”展示交流,每个学院(部)推荐2名任课教师参加“说课”展示交流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(一)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能作用,提前做好动员、培训和演练,并做到及时总结、不断完善,以达到相互学习、相互促进的目的。

    (二)10月20日前,各学院(部)将本单位推荐的说专业、说课人员汇总表(见附件3和附件4)报送教务处。

 

    附件:1.长春财经学院“说专业”参考规范

          2.长春财经学院“说课”参考规范

          3.“说专业”推荐人员汇总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4.“说课”推荐人员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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